美国大选几年一届?
1974年12月,因水门事件,时任美国总统的理查德·尼克松辞职。杰拉德·福特接任总统一职,成为首位没有选举胜利的美国总统(他之前是副总统)。 1980年和1984年,福特两度参选总统,但都在选举人票上败给了罗纳德·里根。
1956年至1993年间,共有三任美国总统在任期内因故去职:艾森豪威尔(因病)、约翰逊(遭遇暗杀未遂)和林肯(遭到弹劾)。唯一一位主动放弃连任的美国总统是老布什。1992年的大选中,克林顿获得超过半数的选票,而老布什仅获得三分之一弱的选票,为历史上获选票第二少的总统。
2000年到2008年间,小布什和克林顿分别以微弱优势战胜了对手,赢得了两次选举的胜利;而在2008年的大选中,奥巴马顺利当选,成为第一位非裔美国人总统。 2016年的大选中,希拉里获得了更多的选民和多数的选举人票,但最终输给特朗普。今年又轮到特朗普挑战希拉里,两人之间的争斗颇为精彩。
那么问题又来了——为什么每次有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就能获胜呢?! 为什么不设计成得票最多者获胜?比如我们选举省部长之类的时候采用的就是简单多数制。 因为一个选民即使把票投给某人的竞争对手,他的选票实际上还是投给了此人,只是政治学家们认为这种投票行为“无效”(其实这是经济学的概念,政治学家们有点偷换概念了)。如果一个候选人在第一次选举就得到了超一半的选民支持,实际上他是拿走了这些选票所代表的所有选举人对他的支持。如果这个人选举人总数不超过一半的话,他一定在某个环节失去了某些本来应该支持他的人。所以从理论上说,只要统计所有投票的人,无论其是否无效,总能得出一个得票最多的选项。事实上,现在的选举人制度确实做到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