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股份能要回吗?

桂帧蓉桂帧蓉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谢邀 首先,本案属于公司出资纠纷,并不是民间借贷纠纷; 其次,关于您提出的“股东是否应该返还出资本息”的问题,本律师认为, 1、既然原告已经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全部出资义务,并经法定程序将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被告,且被告也已受让了该股权并认可了原告的债权人身份,则原告有权要求作为债务人的被告偿还债务(即转让自己持有公司的股份);

2、由于被告公司其他股东对该笔债务知情并在债权凭证上签字确认,因此被告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连带清偿责任;

3、因被告公司注册资本为4万元,而原告转让的股权中96%的对应价款为38400元,因此原告请求的金额并未超过其认缴的出资限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原告依法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告的公司资产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最后,关于利息的问题,本律师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并没有约定利息,并且依照法律规定亦不予支持,故原告该项主张于法无据,不应得到支持。 原告的诉讼请求部分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不成立的予以驳回。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