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确权涉及股份吗?
1、公司法规定,股东要实际出资完成实缴,才可以取得股权,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否则,股权归公司所有,不能确认为股东。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发起设立方式注册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千万元。
只要你的公司满足了法定资本的要求,那么认缴的资本和实际到位的资本是区分开来的两个概念。比如,你注册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是200万,但是你只投入了50万,那么这200万的差额150万就是属于公司的,不是你的,你是没有权利进行处分的(包括作为增资或者分红给员工)。只有当你将注册资本200万全部拿出现金出资后,你才能获得150万的自由支配权,这150万才是你对公司享有的股权。
但是如果这个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1000万,而你只是实缴了300万,那么剩余的700万就属于公司对外的担保范围,只有你实缴的部分才属于你自己的股权部分。 至于你实缴的300万加上你认购的700万是否超过注册资本1000万,则不影响公司对这部分超出的负债承担有限责任,因为有限的责任仅限于公司的财产范围内。
2、工商登记仅仅是公示程序,不是确认实质权利的依据,其实质权利的确认依据是章程等公司自治文件。所以,工商登记信息可以变更,并不影响你已经取得的股东身份和所持股权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