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贷款没放可以退吗?
坐标长沙 先放结论 再放案例! 结论就是,银行放款之前,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所有合同都是无效的(特殊情况除外);在放款过程中,即便银行已经把款项转入第三方支付平台,但尚未进行付息操作,亦是可以要求银行退回的。不过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一般是要支付一笔违约金给金融机构。 案列: A公司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用于经营周转,约定利息5%/年,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A公司银行账户收到贷款后,马上转入其法人C的个人账户。贷款发放7天后,B银行以A公司违反金融借款合同约定为由,要求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并要求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A公司则抗辩称,其是应银行要求将100万借款直接打入其法人个人卡上,并非其所做经营活动使用。该笔借款的实际用途与借款合同的约定不符。所以,A公司认为其行为属于以新贷偿还旧贷,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查明,本案所涉借款实际用途确实不是用于A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据此,法院判决驳回银行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