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业包括哪些行业?
在中国现行的金融体系中,证券业与银行、保险、黄金、外汇分业经营,受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集中统一监管,具体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其中至少应当有一项为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或证券资产管理的四类业务。
在证券市场所存在的中介机构有:证券交易所、经纪商、分析师、会计师、律师、证券商、自营商、证券交易商、证券自营商、券商、证券市场调查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公司、期货经纪人、期权经纪人、清算所、评级机构、看盘人、股行、债券行、清算公司、承销商等。由于在中国大陆存在证券业务分业经营限制(《证券法》第139条),证券业务主体分为证券交易所和经批准而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简称“证券公司”)。而证券公司只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其他证券业务中的一项或几项。只有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成为综合类证券公司,方可经营各种证券业务,成为全能投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