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类项目有哪些内容?
新《制度》中资产类设置的主要项目有: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材料、产成品、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摊费用、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专项工程等。由于医院的性质和管理上的特点,从适应医院业务活动的需要和加强管理、反映医疗单位真实财务状况的角度出发,在管理上要求严格的项目进一步作了细分,扩大了核算内容。如材料项目中,为了便于管理,分为“医用材料”和“其他材料”两个项目,另外,在医院管理中,为了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净值和实行折旧基金补偿制度,增设了“累计折旧”项目,以反映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情况;有的项目为加强管理,分设了二级明细科目,例如“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分别设二级明细科目,以分清债权单位。
“专项工程”项目,用于反映和核算医院进行在建工程的情况。为了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正确反映和核算工程建设成本,控制工程投资,严格财政性资金支出,促进工程尽早发挥投资效益,在新《制度》中将以往的“在建工程”改为“专项工程”。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满足会计核算的需要,“专项工程”设以下明细科目:待摊投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待核销基建支出、其他投资、基本建设收、设备投资。
(一)待摊投资,反映医院发生的按照一定比例要分摊到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成本中的费用。按照待摊投资的具体费用项目设置明细科目。
(二)建筑工程,反映医院进行的建设项目中的房屋、管道、线路等建造工程建设成本,按照“房屋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工程性质设置明细科目。
(三)安装工程,反映医院进行的建设项目中,需要安装设备的安装工作建设成本,按照“一般安装”、“医疗专用设备安装”、“高、精、尖设备安装”设置明细科目。
(四)待核销基建支出,反映医院在建设过程中按规定允许核销的投资支出,如报废工程损失、器材处理收益等。
(五)其他投资,反映不能包括在待摊投资、建筑工程投资、安装工程投资和待核销基建支出中的其他基本建设支出,如建设期间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大型设备采购及运输费等可按照内容设置明细科目。
(六)基本建设收,反映医院在基本建设过程中所取得的设备残值变价收入、移交单位投入的其他配套费等。
(七)设备投资,反映医院采用工程承包或以设备投资为主的基建投资。按照设备种类设置明细科目。
为反映医院投资的各类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和工程价款结算、价款支付情况,在“专项工程”科目下设“工程施工”、“工程结算”和“工程支付”明细科目。
(一)工程施工,反映医院已经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等实际成本。医院应当按照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等类,分别设置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明细科目,并按照具体工程名称设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二级明细科目。
(二)工程结算,反映医院按照基本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的累计数。
(三)工程支付,反映医院按照工程价款结算数支付的累计数。
为加强对医院专项工程投资管理,医院专项工程投资必须由基建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基本建设收入必须纳入医院收入范围进行统一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