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最多可贷款多少?
根据各地不同的管理规定,一般最高贷款额度需要同时满足下列限制规定:
(1)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参贷人员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申贷之日起前推两年逐月计算的职工个人和配偶或共同借款人(包括职工子女、子女配偶一方)缴存账户平均余额之和。
(2)借款人和配偶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最高限额为60万元;或借款人和配偶(仅限子女、子女配偶,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参贷人员)共同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指第一次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结清后,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然可以按照首次贷款政策办理,购买第二套住房或建房、翻建、大修住房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借款人单方使用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按40万元执行。(3)贷款额度不超过公积金中心规定的最高限额。首套房最高限额60万元、二套房最高限额50万元、单方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根据具体贷款需求和本地的房屋均价等情况适时调整和公布不同贷款方式和不同家庭结构的最高贷款额度,如遇重大政策调整,需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4)不超过房屋总价款规定的比例。购买一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最高可贷所购房屋总价的80%;购买二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最高可贷所购房屋总价的6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可贷金额不高于所需费用60%。(5)月房还款额(按贷款期限长缴存的月还款额 计算)不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的60%(或规定比例)。
(6)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须保留6个月缴存额(含当月缴存额)。
(7)借款人所购建住房的有权部门出具的评估价值(所购建住房评估价值超过房管部门确认的网签合同标价的,应以网签合同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