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增加原因?
一般来说,产生委托贷款的原因主要有:
1、由于国家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和投向实行严格的控制,因此各家商业银行为在不受控制的情况下扩大贷款、获取利息收入,就用所吸收的存款办理各种委托贷款。例如,有的银行与某些企业签订贷款协议后,由该企业作为委托人向银行(作为受托人)办理委托贷款,实际上是通过办理委托贷款逃避国家的信贷规模控制。
2、企业间因生产经营上的需要互相拆借资金,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保证资金的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往往通过银行(作为受托人)办理委托贷款,由委托银行向借款企业办理贷款。例如,母公司可以通过办理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其子公司提供资金,并按有关规定收取利息。
3、根据《国内投资中国民经济管理条理》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利润需汇出国外,还须缴纳所得税;如再投资于国内基础设施、农业等鼓励投资的行业可全部免缴所得税。因此,有不少外商投资企业将投资利润转给国内这些行业的企业,办理委托贷款取得利息收入,以减少税款开支。
4、为保证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社会团体分配给企业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按规定使用,也通过银行办理专项委托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