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农户贷款本息?
农户贷款本息是指报告期末,填报机构对农户发放的贷款应有本息合计,包括填报机构发放给农户用于生产经营用途和消费用途的贷款本息以及“银行卡透支、信用证垫款、承兑汇票垫款”等的本息。其中:农户贷款本金为扣除减值准备后的有余额。
(一)农户的界定。
依据《贷款通则》对农户的定义,本报告中所指农户是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长期”是指一年以上,包括一年。
农户以户为统计填报单位,既可按户主姓名也可按户口簿填报。填报依据为发放贷款时的客户户口簿所登载的地址。
(二)农户生产经营贷款和农户消费贷款的区分。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户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监发〔2012〕50号),农户贷款分为农户生产经营贷款和农户消费贷款。农户生产经营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农户发放的用于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活动、SNA中物质生产活动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包括农户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贷款、农户其他生产经营贷款。农户消费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农户发放的用于除购买、建造和大修理住房以外的生产和生活消费支出性贷款。包括农户助学贷款、农户医疗贷款、农户婚丧嫁娶贷款、农户住房装修贷款、农户购买耐用消费品贷款、农户赡养贷款、农户旅游贷款以及其他农户消费贷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