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坏帐怎么处理?
银行的坏账,按如下规定处理:
坏账,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应收款,由于某些特殊原因确定无法收回的损失,其中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的款项和其它应收款。
坏账发生后,其损失列入企业的费用开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应收账款数额很大,又不能全部、及时地收回现金,其中的一部分不可避免地要发生坏账。因此,税法允许企业在一定范围内提取坏账准备金在税前扣除,以弥补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企业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上一年 末坏账准备金余额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足部分在下一年度扣除或补提坏账准备金。
坏账准备金提取的数额应保持在一定合理的比例,既允许在税前扣除,又可保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税法规定,生产、经营商业、金融、保险企业,坏账准备金可按当年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的3‰计提;其它企业按1‰计提。应收账款包括代垫的运杂费等。计提坏账准备金的预付账款,包括预付工程款、协作款等,不包括预付购货款。上述企业可以在规定的幅度内,自行确定一个提取比例,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如需要变更,应在当年会计决算说明中加以说明,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