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报告包括哪些?
目前,我国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组成,具体包括: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现金流量表; (四)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 (五)财务报表附注;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财务信息。 在具体的编制过程中,不同的企业由于所处的行业不同、经营情况不同以及财务管理的要求不同等原因,所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的种类和格式也会有所差异。但是,无论差别多么细微,其内容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的规定。
同时,为了便于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单位之间的横向与纵向比较,国家有关部门还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各种报表进行了分类。 例如,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规定,我国的工业企业分为大中型工业企业和小型工业企业,而两者所包括的对象以及划分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其所使用的会计报表也是不同的。
国家规定,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必须采用定式报表,以便于进行计算、分析和对比。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自行设计报表格式。 所谓“定式报表”是指由国家统一规定的格式和项目的会计报表。它要求各项经济业务都以统一的格式在各张报表上得以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