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能开哪些账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实行存款保险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15年5月1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止,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参加存款保险情况相关信息 《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规定, 存款保险实施初期,由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性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只能在所在省份或计划单列市范围内开展业务 根据此规定,目前存款机构可以经营存款业务,具体而言可以分为以下五类:
1. 吸收公众存款;
2. 发放贷款、办理承兑业务;
3. 从事同业业务及相关的金融同业客户服务;
4. 办理国内外结算;
5. 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下列存款期限属于定期存款:
1. 个人存款;
2. 单位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