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何违规排放?
我最近正好调查一个企业因为非法排放被罚款的案件,所以和这个案件有些瓜葛。 这个企业是一个塑料颗粒加工厂,主要生产塑料颗粒(主要是PP料),然后供应给下游的注塑厂。
因为环保查得严,所以这个工厂设置了一个一洗二淋三喷淋的污水处理系统。经过处理的水排入下水道,而泥浆则进行固液分离后,泥浆进入搅拌桶加水调成糊状备用。 然而该工厂的污水处理设施并没有正常运行,经检测,该厂的废水排放口溶解氧低,有大量的污泥漂浮物,PH值高,表明有严重的厌氧菌繁殖导致发酵产生大量气体造成溶解氧低,淤泥沉积多,而且有大量未消化的食物残渣和油脂附着在瓶壁上,说明生物处理工序基本没有作用。最终监测发现总汞、总镉、铅等重金属超标。
公安机关侦查查明,该企业平时并不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放。例如,正常情况是每天24小时运行污水处理设备,但是该公司只安排了一台污水处理设备运行12小时,另一台污水处理设备停运不操作;另外,他们还将清洗车间的水直接通过管道引入了污水处理厂,而没有将污水全部纳入到公司的污水处理系统中进行处理。他们在处理含有重金属的污水中,没有充分反应就进行固液分离,导致重金属进入泥浆中转池中。 而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个企业的负责人认为,虽然他们的做法违反了国家规定,但是“有关部门”从来没有来查处过,所以他们就一直违法着并坚信着,只要“没人查”就肯定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