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会改成企业吗?
不会,因为其承担着社会公共事务职能 虽然现阶段高速公路属于政府公共事业单位,但是建设资金大部分来源于收费公路,而收费又是基于通行权这一无形资产进行变现的(只有高速公路和桥梁隧道等不能以自然垄断为由强制收费)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交通需求与公共福利都将会逐步提升,作为提供公共产品的重要载体,高速公路的社会公益性越来越受到重视。
1988年国务院发布的《公路管理条例》中规定 “公路运输是一种重要运输方式……国家鼓励各种经济成分的投资建设或参与经营管理公路”;1994年颁布的《公路法》也明确“国家保障公路建设和发展所需土地的依法取得”“国家鼓励利用外资建设公路并进行经营和管理” 2009年起实施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更是进一步明确了收费公路的基本制度框架“收费公路是指以汽车客车或者货车为交通工具,按照规定交纳车辆通行费的公路。 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运营公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实施。 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权决定免征过路费的车辆类别和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