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非企业要做审计吗?

昝朵昝朵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三条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文件资料和证件,以及其设立条件是否具备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征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认真核查有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

2、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条 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组织,应当具有名称、住所、章程、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等内容;登记事项应当与登记档案一致。 办理公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向登记机关提交公证书。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文件和证件、登记注册书及其他有关文件进行审查,经核准后分别核发下列证照:(一)对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对社会团体的注册登记,核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三)对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但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和经营单位,核发《营业执照》。

4、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民办非企业单位更换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 (五)新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民办非企业是需要做审计的。

澹台彤歆澹台彤歆优质答主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社会审计机构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依法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审计,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审计事项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是否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所有,是否非法占用、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谋取私利;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收支情况;民办非企业单位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捐赠、资助的财产使用和管理情况;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等。

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工作报告的内容包括:本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依照本条例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的情况。

对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对其财务进行审计。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