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入没确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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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套假的银行对账,补一个已收款的凭证,并据此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假想的)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金额不大可以这样处理,如果金额大就不行,会出问题的!

1、对于未确认的收入,应该及时转回,计入“营业收入”科目;同时,结转相关成本费用,冲减“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2、企业发生销售退回时,应及时办理退库手续,按退货的增值税发票进项税额转出,从而转回对应的销售收入和相应的成本、费用。 对于已经缴纳了税款,但还没有确定是否可以退税或全部退税的,可以先办理退税申请,待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后可以退还。

3、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购买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当自收到专用发票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认证,逾期不认证的,可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所以,即使对方不给你认证,你也要主动申报,否则要受到税务处罚的,而且可能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哦~

邴蔚婧邴蔚婧优质答主

企业在发生销售行为不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但却签订了预收款协议,收到部分货款或全部货款,此时该款项虽然符合收入的定义,但不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收到的款项不应确认为收入,即不能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确认,不能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税前扣除,应作账务处理,借记“银行存款”会计科目,贷记“预收账款”会计科目。

如果企业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且未进行收入确认,少缴了企业所得税款,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按偷税进行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检查中确认偷税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823号)对偷税行为确认中少计收入的判定列举了八种情况,第一条是“在销售金额时,将部分销售应当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或者“其他业务收入”而未计收入,截留部分盈利在账外反映,造成少计收入的”。所以,如果企业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但未进行收入确认,应按偷税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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