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由谁设立?
“基金公司”是一个统称,具体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公司和其他基金管理公司等。 这类企业的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募基金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进行设立登记注册。
目前,我国对基金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的要求比较高,主要因为基金行业属于金融行业,风险比较大,所以要求比较严格;另外一点就是注册资本金的多少能够体现一家基金公司的实力和资金实力,对于投资者来说也是一种保障。
根据2012年财政部发布的《基金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规定,基金业协会对基金管理人实行登记制度。
第十一条 从事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6个月内,通过协会指定网站填报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并受理审核。
第十二条 从事证券市场投资和监管指数投资业务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和监事会;
(二)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章程;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为实缴资本。
上述内容说明,在我国设立的基金会必须经过相关政府的审批,同时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够设立,并且注册资本不能低于一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