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份已取消水利基金?
1、水利建设基金,是按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一缴纳(经营租赁除外); 2、地方教育附加,是营业税的百分之二; 3、地方教育附加,是城建税的百分之七; 这个税费好像在营改增以后就没有了! 但是很多地区,尤其是老工业地区和资源型地区,经济不发达,财政收入很低,为了搞基建,地方政府很困难,就出台了地方性政策,对建筑企业收取“水利建设基金”和“教育费附加”,具体比例不清楚,但绝对不高。 这种收费属于地方政府非税收项目,是由当地财政部门直接向建筑企业收取,并且没有发票,只有收据。
我接触的一个项目,辽宁大连普兰店区,就是这种情况,这个地区的工程,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水费”“电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实际上是当地政府),但是施工过程中,这些费用却由乙方建筑公司承担,而且钱还是直接交到当地政府帐户上。当时也是无语了………
目前,据我所知,山西、陕西等西部省份还有这种收费,河北、山东等东部省份应该没有了,因为这些地方财力充沛,不需要靠这种收费来缓解基建资金紧张的局面了! 我是在建筑业摸爬滚打近十年的财税小达人,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