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议长与多数党领袖?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我以我浅薄的知识来答一下。 美国的国会两院都有党团,但是作用不一样。参议院按州组建,一个州一个党团。也就是说不管有多少选民,每一个州最多只有两个参议员,他们必须加入同一个党,投票时按党派来。这样就会产生一种情况,就是一州之内可能有两个或更多人的选票数一样多,就必须看谁先提出给总统投票了(总统没有竞选过程,是确定人选的过程),因为同一党团内所有人都会投一样的票,而不同党的人总是互相反对的。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会产生总统投票时49:49的情况。这种时候就有必要由议长来行使特别的权力了。
众议院则不然,一个选区选择一个代表,所有代表组成一个大会。每个州不论有多少人,最多只有一个代表。因此不会出现同州内多人选票一样多的情况。但是会出现一个州多个选区同时选举(同时投票)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出现代表候选人得票一样多的情况。这种情况就需多数党领袖来行使特别权力了。(注:以前众议院也会按州建队,一个州一个队。这样就会出现同州内球员代表互相投票的情况,和这种情况类似但情况会简单很多)
上面说的是两种情况的出现条件,下面说下具体怎么操作。 总统选举是有具体流程的。首先各党推举总统候选人,接着这两个候选人把各自的纲领发给国会,国会分别提交给这两个候选人,接着他们就按照这个纲领开始执政,并最后提交一个完整施政报告给国会。(当然不可能这么简单,有很多程序上的问题)在这过程中,如果出现需要议长行使特殊权力的时候,就参照国会的程序来就行。(其实这时已经可以算作大选的结果了,只是还缺最后确认)在当选人确认后,就需要国会议员对政府官员进行提名,比如国务卿,陆军元帅等,这些提名的通过也需要议长的特殊权力。
至于多数党领袖,他的出现不需要经过特殊程序,只要某个党在众议院占据多数席位就行了。他(她)不需要获得所有的本党议员的支持,只要超过一半即可。(注:过去有过这样的情况,一个小党占到了一半以上的席位,但它提出的总统候选人不被其他大党接受,它就只能干看着别人提名的总统,它再投票支持也不行,因为它只提出了一个候选人,而另一个党提了好几个,所以它的支持只能分散给这几个被提名人,这样就会影响对总统的提名,这种尴尬的处境就叫作“悬浮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