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贷款放在哪个科目?
企业贷到的款,要区分是销售商品、提供服务还是借款获得的,分别记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银行存款”或“短期借款”等科目; 如果是投资取得的,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如果是政府补助收到的,则记“递延收益”科目,待满足相关条件时再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如果是为了解决资金临时周转困难而借入的,作为临时负债处理,即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如果是用于生产经营而借入的款项,作为长期负债处理,在借款期限内采用实际利率计息,按季或者按月计提利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到期还本付息,借记“应付利息”和“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长期借款”科目。 对于商业汇票,其利息收入确认为应收票据的利息,在票据到期日前收回的,冲减相应的成本或费用,在票据到期日收回的,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