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贷款是什么时候?
“集团”,是个概念上比较模糊的词语。 狭义的“集团”,是处于同一产权纽带,或者同一控制下的企业集合。这样的集团在管理上可以统管调度、集中决策、整体配置资源、统一实施风险管控。 广义的“集团”,则是指任何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企业有机组成的经济实体。
所以,从广义的角度说,任何能够形成资产组合和规模经济的企业联合都可以称为集团。 银行所关注的集团的性质,通常属于后者——由众多企业通过资本联结在一起形成的庞大经济实体。
集团贷款也就是对集团成员企业提供的贷款业务。
1.满足不同客户对资金的需求 2.满足客户全面融资需求 3.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 4.节省融资成本,提高运作效率 5.减少单一客户融资比例,规避信贷风险 6.满足外部监管要求 目前国内集团贷款的分类方式有很多种,根据企业的性质分为国企集团贷款和私企集团贷款;根据银行的信贷产品可分为贸易融资、项目融资、票据融资等;而根据是否由第三方提供担保又可分为保证贷款和抵押贷款等等。但最常用的是以银行放贷是否承担的风险为划分标准,即把集团贷款分为核心贷款和支持性贷款。
核心贷款的对象一般是核心企业,支持性贷款的对象一般是非核心企业(也称附属企业)。这是因为对于核心企业来说其信用水平较高,银行的贷款风险相对较小,故在贷款时给予的支持力度也相对较大;而非核心企业信用情况相对较差,银行贷款风险较高,为了控制风险一般不给予太大的额度。 但目前很多银行都开始降低对借款人主体的要求,更多关注借款人的还款来源,也就是更多地去筛选好的项目和优质的客户,因而以前那种“核心贷款”和“支持性贷款”的划分渐渐被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