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人占公司股份吗?
一般情况下,监事是不享有公司股份的,监事只是代表公司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可以由股东大会选出,但是由董事会聘任的居多。
《公司法》第五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监事和地方监事。
股东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地方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中的股东监事和职工监事的比例,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如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担任的监事,是在股东会议上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的决议而产生。股东监事由公司股东担任,因其享有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份而享有股份持有人的所有权益。他的行为应由公司的最大利益出发,恪尽职守,忠实、诚信、勤勉地为公司服务。若违反该义务,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对于股权分置改革时的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派出的监事是否按规定程序产生,是否应当履行任职程序,尚不明确;监事会是否履行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监督职能、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也尚不明确。
公司法规定,监事对董事会的行为有监督、检查职权,这是监事会对公司内部监督的根本依据。监事会的日常运作应包括三项内容:(1)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是检查公司财务计划及预算的执行情况;定期审核公司的报告和财务报表;检查公司的各项财产;追踪公司的融资情况和还款计划,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性等。(2)监督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审查公司聘任或解聘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程序办理;审查公司的重要人事任免及其任免是否符合章程规定;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事务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3)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有向公司执行董事和监事提出质询、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