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可以发放贷款吗?
信托公司可以发放贷款,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信托公司要从事贷款业务,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一是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亿元人民币或者1000万美元;二是有完善的信托存款准备金管理制度;三是信托资产总额占全部资产的比例最低30%;四是信托公司有40%以上的信托管理人员具有从事金融活动或者企业管理经历;五是设有独立的信托业务部门和信托业务管理部门,并明确了分工和权限。
信托公司开展贷款业务还必须满足其他要求:贷款对象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及本信托公司认定的法人的自然人,并依法与借款人签订《信托借款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贷款用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金融政策的规定;贷款应当遵循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原则;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信托公司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中计提手续费收入的5%作为信托补偿准备,用于补偿本信托公司因受托管理信托财产发生的损失,补偿额度由董事会确定;信托公司不得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的异地发放贷款。
2002年5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了中煤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原有业务注入资产,开始从事信托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