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贷款多久审核?
大学新生和在校生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集中申请、审核和签订借款合同;寒暑假放假前提前办理申请、审核和签订合同手续的,原则上下一年开学初再办理分期还款手续的,应在放假前办理。在寒假和暑假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有临时困难,也可以通过高校申请借款应急。
首次贷款的学生,必须在学校报到后,由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本人向家长所在地县(市、区)学生办提出申请,携带家庭困难情况说明材料,家庭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有关申请人家庭基本状况、困难原因和程度、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查认定后,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方可签订借款人合同,高校不得代办。
申请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家庭贫困的证明,包括本人所在家庭户籍证明材料及复印本、家庭住址及电话号码、所在家庭人口、成员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情况、家庭面临的困难情况。
(2)提供家庭经济收入情况的证明,由街道、乡政府、区民政局等开具加盖印章。
(3)学生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身体状况和医疗费用、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4)提供家庭经济贫困的证明,包括所在家庭户籍证明材料及复印本、学生以及家庭其他成员身体状况证明、家庭困难情况等。
(5)学生本人及家庭其他成员身体状况证明材料、医疗费用凭证及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贷款的金额、期限及申请程序
每个贷款家庭每年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贷款学生在每年的7月1号之前到各乡(镇)民政部门开具贫困证明,提交本人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后交各信用社。信用社在每年的10月31号之前将贷款资金转入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的指定账户中。
1、在校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大学生助学贷款在入学的时候学校里就会帮助办理和收集相关的资料和证明,学校会统一收集和整理并办理。
2、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
学生本人到学校的学生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
分别到学校主管部门学生管理处和教务处办理确认手续;
学生本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市)、(市)教育主管部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示高校学费收取凭证或出具证明;
当地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国家开发银行审核;
银行核准合同之日起10日内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