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和股票的区别?
1. 概念不同 根据《证券法》第2条,“在境内发行的证券以及在境外发行并在境内上市的证券和相关主体”受我国《证券法》调整;根据《公司法》第3条、第4条等条款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属于公司法调整的范畴。因此,从法律概念上看,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为“证券”的一种,但并非所有的股票都属于股份公司(即上市公司)发行的;同时,并不是所有公司的股份都通过股票形式存在并流通(非上市股份公司也可有股权证)。所以不能把“股票”与“股份”混为一谈。
2. 性质和内容不同 一方面,两者具有相互对应的关系:作为公司资本构成的一部分,其份额的多少决定了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利大小以及相应的风险负担程度;另一方面,两者的内涵和外延又有所不同——对于股票来说,是股份的表现形式或载体,而股份则是对实缴全部出资或者实缴部分出资所拥有的财产权份额的抽象表达;同样地,对于股份来说,只能存在于股份有限公司之中,而不能存在于其他类型的公司中,而股票却可能是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例如, A 公司(有限公司)可以发行A公司股票(可流通股),也可以向特定对象募集普通股B,C,D....,这些B、C、D.....就是A公司的股份,但这些股份并不一定表现为股票的形式 (A 公司可不向社会发行股票);再如,甲购买了乙名下某公司的50万股份,这50万股即为该公司的股票,但这并不能代表甲就拥有了这家公司一半的产权,因为这50万元可能仅仅是该公司注册资本中的5%,或者说仅仅代表了该公司总股本的1%而已!股份是一种所有权形态,而股票只是作为一种交易工具,一种有价证券而存在的。
3. 表现形式和流通性不同 从表现形式来看,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的股份都是通过股票来表现的,但二者也有区别: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除了普通股的股票外还有优先股和普通股两种,前者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进行竞价买卖,后者只能在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或者是协议转让(俗称“私下转让”),并且由于后者的分红比例一般要低于前者且流动性也较弱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其在二级市场上价值较低甚至没有价值,因此往往被称之为“垃圾股”而非“蓝筹股” 而对于未上市的股份公司来说,除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外还有一种叫做股权证的凭证,这种凭证类似于银行存单,投资者可以通过转让股权证来实现对股份公司资产收益权的处分;一些特殊的投资品种比如信托产品也会涉及到这种类似权益凭证的投资标的物,但这种产品通常是以信托计划受益权的形式出现的. 总之,不管是何种形式的股票或是股权证都是有价证券的一种,它们都可以用来实现投资资金的增值保值功能但是它们的价格不仅受到供求关系影响而且还经常受到国家政策法规调整的影响从而呈现波动状态,这也正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股市风险所在吧! 最后还要补充一点:在我国现阶段虽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全流通股票,但证监会及沪深两大交易所一直在致力于推动这一制度安排逐步落地实施的过程当中,相信在不远的将来会出现更多的全流通个股品种以丰富投资者们的选择空间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