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股票除权吗?
首先,国外的公司法不同于中国。在中国,股东的权利包括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两大部分;但在西方国家的公司法中,股东的“人身权利”只占很小的部分(比如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而主要的权利是财产权利,也就是股东在公司中的股份对应的那部分财产份额。因此,中国的公司法在立法时更多的考虑了股东作为社会人的利益保护问题——这种制度设计本身无可厚非,但和资本市场的发展是不相适应的,所以近年来我国才大力引进和推动股权分置改革。
其次,由于上述原因,外国的公司股利分配形式与中国也大为不同。根据美国统一公司法及大多数西方国家公司的惯例,公司一般只有现金股利和公积金转增股本两种股利分配方式,而无送股或拆细这样的分红方案。对于投资者来说,只有在股价高于面值的情况下才能取得回报(现金股利+资本增值收益=股价*股数-每股净资产),而当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可能承受损失。这一点和中国是完全不同的。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目前中国股市中的市净率水平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2018年2月的统计表明,美国所有上市公司平均市净率为3.2倍左右,而中国则是6倍以上),这意味着投资者每投入一元钱,实际购买的股票价格远远超过一元,即所谓的高价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股价不变,则每股净资产就会增长很多,因而对股东来讲,股价的高低不是决定盈亏的主要因素。
第三,除了股利分配政策与中国的差异外,外国的资本市场还有其自己的特点:一方面,它们有完善的法律体系进行规范,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另一方面,它们的市场监管非常严格,违法成本极高(尤其是证券交易方面的违法行为),以至于很少有人敢以身试法。这两方面的原因导致外国的资本市场是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很少发生“内幕交易”,“股价操纵"等损害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最后我想说的是,中国目前的资本市场虽然发展很快,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这些差距不仅仅是体现在金融工具的种类上,更体现在市场运行的规范化程度以及中小投资者的教育水平等方面,这也正是我们当前所要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