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股票需要交税吗?
首先,如果被继承人去世前没卖过该笔股票的话(即目前市值=买入价) 那么,被继承人去世后,其名下所有财产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时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若法定继承人将所继承的股票再转让,则需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注意!上述情况的前提是“法定继承人”,而若非如此的话则需区分具体情形来讨论了:
一、当被继承人去世前已经将该笔股票卖出后取得收益,此时该笔股票为被继承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股权转让所得,根据《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按现行税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8]159号)文件规定:“对个人收购企业股权或以并购方式取得企业股权,按规定免征过户税费后的股票增值收入应并入个人股权转让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此时被继承人名下的这笔股票,在法定继承人进行转让时需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二、被继承人未卖出任何一笔股票的情况下去世,此时他所拥有的所有资产均为其遗产权益,在被继承人去世以后将其名下全部财产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此时因不涉及所得,故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若将来法定继承人将所继承到的遗产再行转让,则在转让时须依据财产原值和合理税费另行计算纳税额 三、被继承了人一直持有该笔股票直到去世,期间没有进行过分红或卖出,在这种情况下,被继承人持有的该票一直是其财产权益部分,在其死后该笔股票的所有产权都归属于法定继承人,且由于之前并未有过买卖,因此也不会产生任何税收及费用,这种情况下,无论法定继承人今后是否对该笔股票进行抛售均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