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负有多少种?
我们一般说“税收”,实际上“税”和“税收”是不同的概念。 “税”是法律规范,而“税收”是一种征收行为——有征才有收,征和收都是税收的必要条件;但只有征没有收,或是只有收没有征的,都不能算税收!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不存在“税负”的说法,只有“纳税义务”或“征税”。
从法律上定义说,能作为税收客体的只是政府(公共)支出,个人和企业等私人部门的所有支出都不可能成为税收客体。然而现实情况却要复杂得多。因为市场机制并不总是有效率的。在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个人和企业等私人部门的市场竞争也无法实现效率最优。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达到帕累托效率,政府就需要对私人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这种干预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政府补贴和政府征税。因此在这种时候,政府支出就必然要增加,同时由于税收是政府支出的唯一合法来源,税收也就相应增加了。但这种支出之所以能够获得支持并不是因为它属于“公共服务”,而是因为政府的这种干预符合帕累托效率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税收其实就是一种公平的负担了。
当然,如果政府支出是为了提供市场失灵情况下所谓的“公共物品”,那么这些支出显然不应该计算在税收之内。 至于你所说的“税负水平”,其实是指纳税人所承担的税收负担,即税收收入占国民经济总量的比重。它是一个宏观意义上的概念。而我们平时所说的“税负”则是微观意义上的,指的是某个纳税人所承担的税收数额。这两者虽然看起来都很重要,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在一个高税赋的国家不一定就意味着这个国家的税负水平很高。
有十一种,分为税收和非税两种不同的项目。
税收项目:1、增值税;2、个人所得税;3、企业所得税;4、印花税;5、契税;6、车船使用税;7、车辆购置税;8、城市维护建设税;9、资源税;10、房产税等。
非税项目:1、价格调节基金;2、水利建设基金;3、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4、文化事业建设费;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6、城镇土地运用税;7、教育费附加;8、工会经费;9、矿产资源补偿费;10、土地使用费;11、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已扣除出口退税)112336亿元,同比增长15.8%。分季度看,税收收入增幅分别为17.8%、13.1%、12.7%,前三季度增幅逐季趋稳。
分地区看,东、中、西和东北地区税收收入分别增长12.8%、19.1%、18.3%、10.9%,中、西部地区税收增速快于东部。
前9月税收收入增长较快
谈及前三季度税收收入较快增长的原因,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副司长郑小国称,前三季度税收收入增长较快,经济运行延续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是税收增长的主要原因。“前三季度,GDP同比增长6.9%,增速较年初明显提升。前三季度全国财政收入增长9.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增长12.1%,反映在税务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上增幅较大。”郑小国解释。
郑小国表示,除经济指标增长拉动税收收入增长之外,工业产品价格高位运行也是前三季度税收收入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
“前三季度,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累计同比上涨6.5%,处于近年来的价格高位。PPI上涨使得税收收入增幅高于同期现价工业增加值增幅。从2012年至2016年,PPI累计同比价格下降12%,五年累计跌幅较大,低基数使得去年PPI指数抬升较快。”郑小国介绍,前三季度税收收入增幅快于经济增速,也与去年基数较低有关。2016年前9月税收收入增长只有3%,而前三季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已经接近两位数,显示税收占比在逐季提升,这与经济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实施降费让利,加大减税力度是密切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