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企业可设总裁?
谢邀!这个题目有点大,我尝试着聊聊自己对“公司治理”的理解——虽然可能并不准确。 先谈第一个问题——“什么是公司治理”,这个问题似乎比较空洞,我试着从不同角度定义一下: 基于以上定义,接下来可以谈谈第二个问题——“为什么需要公司治理”,这涉及公司治理的目标与功能。同样从几个角度来论述: 明确了目标,接着该谈的是如何达成这些目标(即治理结构),以及谁来负责。
通常而言,公司治理的结构包括两个层面: 一个公司的存在是为了实现某个(些)人的某种需求,从个人角度出发,公司治理其实可以归结为两个问题: 第一是对利益相关者责任与义务的分配;第二则是对于违反这些约定行为的责任追究。
而承担责任的主体,通常就是董事会(及相应专业委员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从上述角度看,任何具备一定规模的公司都需要设置相应的机构/部门开展公司治理工作。 但需要说明的一点在于,并不是所有公司都设立一个专门从事治理工作的岗位或部门。因为,作为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很多工作都是由其他部门的人员兼任完成的。例如,我在之前的工作经验中,就曾经将治理部与综合部合并,由综合部负责人事、行政和公司治理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