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有资金等于什么?
所谓“自有资金”,按照新《公司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是指: “股东出资” 。 根据现有规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也就是说在章程规定的年限内,只要有足够的现金流用来偿还股东的出资款,公司就能够运转下去并产生效益;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实行实缴制,也就是在公司设立时,股东必须实际缴纳全部款项进入公司的存款账户。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自有资金”就相当于新《公司法》第95条所规定的资本金;而对于有限公司来说,它的“自有资金”相当于注册资本+资本公积(含其他资本公积)。 下面我主要讲讲股份有限公司的“自有资金”的计算问题。
一、实收资本 如果是一家股份公司,那么它一开始成立的时候,股东就要把注册资本金全部投入到位,这笔资金的总额就是公司的“实收资本”。比如某公司注册资本金是1000万元,那么他的实收资本就是1000万元。
二、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收入和支出等经济活动而产生的盈余或亏损,但是并不是都计入成本或者损益,而是以资本公积的形式记录。因此资本公积就不是直接由所有者投资形成的,也不是企业盈利或亏损造成的,它属于企业财务状况中的一项资本指标。 根据新《公司法》第25条第6款: 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股本溢价。 而如果是一般设立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则资本溢价(即资本公积金)可以转增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