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贴对企业的影响吗?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一个概念。企业支付给员工的薪金和福利待遇都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而工资总额是指企业支付的全部职工报酬总额。它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助等等构成。我们通常说的“三险一金”也是属于福利费的范畴(现在新入职的员工企业都必须给缴纳五险一金了)。所以企业的各种补贴都应该包含在工资总额里面。 对于员工发放的各类补贴是否应该纳税要根据情况而定。对工资总额影响最大的就是各类津补贴。
1. 出差补贴:因为涉及到差旅费抵扣的问题,所以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来决定是否交税。
2. 夜宵补贴/夜班补贴:属于补贴性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34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不列入工资总额,因此不用缴纳个税;但需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 过节费:由于过节费属于无附加条件的现金补贴,应当并入职工的工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目前很多单位发放的过节费,都随同工资一起发放,并且没有达到起征点,所以不需要缴纳税款。
4. 交通补贴:有驾照的人都知道考个驾照要花近万元,如果请司机开车的公司就要多支出近万元。所以为了节约公司成本,许多企业都会以车补、话补等名义发给员工一些钱,用来充当油费、过路费或电话费。这些费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903号)规定,应并入当月工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5. 住房补贴:目前企业给予职工的住房补贴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将房租成本直接分给职工,另一种是将住房补贴计入工资总额,实行计税。前者无需缴纳所得税,后者则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