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是国企吗?
中国有两类公募基金,一类是证券公司、银行和保险等机构作为发起人设立的,这类大多是股混型的,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股东每笔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另一类就是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这样特殊的资金设立成立的,一般是由财政部出资成立,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进行运作的。 由于社保基金的设立目的就决定了它的特殊属性,一是安全,二是绝对盈利,因此选取的投资策略和标的一般都是稳定低风险的,比如国债、央行票据这些资产。当然,因为资金量太大,它也会选择一些其他的安全资产进行配置,但总体来讲风险低收益稳定的资产在大部分情况下会满足社保基金会投资的需求。
所以从本质上来说这两类的基金其实都是国家信用背书的,只不过一类的股东比较多,属于“民营资本”参与下的一类资管产品,而另一类则是直接由财政出面设立的。 但随着新《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实施以及以后逐渐放开对股混型基金的监管,不排除这一类国资背景的基金会出现亏损的情况(虽然这种概率很低),毕竟之前一直是按准政府信用来赋予其信用属性的,一旦出现连续大幅亏损情况,它的市场公信力可能会受到影响,但这种影响应该不会像之前国务院批给的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达、东方、长城和中融)那样被赋予特殊地位,国家也不会为它们的行为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