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基金存款是什么?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商品住宅出售人在销售商品房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缴存比例(现一般为2%),由售房人代为收取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同时该办法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做了明确规定。 据此可以看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实就是房屋大修款。它具有专款专用的特点,其使用一般要经过申请、审核、实施、验收等环节。如果业主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提出使用方案,经占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可使用;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组织施工队伍进行维修,费用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作用是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发生功能缺陷时对房屋进行维修和改造,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有些房屋在正常使用时也存在维修的问题,这种情况是否也能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呢?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后,公共部位、公用设施严重损坏,严重影响正常使用,需要立即修复的;
(二)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以上屋面防水渗漏,2年以上墙体出现开裂、脱落,需更换水管或暖气片等公共设施的;
(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需要及时维修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只有在房屋存在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并且符合上述规定的才能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日常生活中,当房屋出现需要大修、中修甚至小修的情况时,如果不符合以上规定的,是不能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在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前一定要认真核对情况,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