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收益属于什么科目?
从会计科目的定义来看: 投资收益是一个损益类科目,它是指企业因对外进行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资金或股票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在日常做账务处理时,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收到股利或红利时,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出售股权后,按所得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科目,同时结转已计提的相关投资损失。
然而要注意的是,《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中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了减值以外,在持有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该计入当期损益(即营业外收入)。因此上述问题的答案就比较明确了,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在发放日至收回日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计入投资收益中。 当然这里只是说了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该计入投资收益,但并不说明把被投资单位的全部收益都计入到投资收益当中去。
相反,只有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收益才应该是营业收入:
1.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投资收益;
2.能够单独计量和确认;
3.确实已经实现。
而对于不符合以上三个条件,或者虽满足所有条件,但却无法可靠确认的收益,则应该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具体包括:
1.出售固定资产所获得的收益;
2.处置无形资产所获得的收益;
3.债务重组收益;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益;
5.因债权人原因未能及时收回应收账款而增加的预期可收回金额;
6.企业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森林资源等持有的待售资产所发生的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