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哪些可以不缴?
对于个人来说,社保是肯定要交的,国家也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不过,有些人由于某些特殊情况,可能不需要缴纳社保。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7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员名单:
(一)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保险待遇或者失业保险金;
(二)以冒名顶替的方式获取养老保险待遇或失业保险金;
(三)存在其他虚假参保或者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 根据以上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保:
(一)虚构劳动关系,办理假劳动合同备案的;
(二)伪造工资流水、编制凭证等,制作假账套的;
(三)通过虚构用工事实、签订合同等方式办理虚假社会保险登记备案和申报缴纳的;
(四)伪造或隐匿支付证明、记账凭证等相关资料,少报、多报、瞒报社保费用的;
(五)以其他伪造材料等虚假方式骗领社保待遇或者骗取失业保险金的。 当然,以上只是从法律的层面来阐述问题,实际上,如果个人不缴费,对社保基金造成的风险也是巨大的,毕竟社保基金的运行是需要保证安全性和完整性的。即使个人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同样需要按时缴纳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