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通科技为何终止上市?
昨天刚看完他们的发布会,简单讲下: 1. 选择撤单不是因为审核未过或者被否决,而是因为考虑到市场情况以及投入成本而主动选择的终止;
2. 对于被指“造假”一事进行澄清和说明,声明文件中的数据瑕疵是由于双方会计准则的不同导致(国内准则和境外准则的区别),且都在合法范围内,同时保证所有财务数据和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对可能产生的费用赔偿问题做了预案,计划向客户作出一定的补偿;
4. 在声明的最后,重申了公司的初心“让跨境电子商务更便捷、更安全”,并且表示在妥善解决此事后会卷土重来。 (完整视频可参阅 )
个人分析: 这个事件的核心是外部对于企业合规性的质疑,所以解决问题的核心也在于如何对外证明企业的合规性。 由于香港是全球最早承认ACCA(即国际会计师资格证)的立法地区之一,因此迅通为了增强自己的国际化形象和地位,雇用了不少持ACCA资格的会计师。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些会计师的职责并没有延伸到审计报告的范围,因此产生了会计准则差异的问题。而且更为关键的是,这种差异是被媒体放大了。
当出现重大信息披露时,上市公司有义务披露重要事项的性质和金额,但媒体和公众关注的重点却不在这里,而是关注于你为什么不按照我想象的方式去披露信息,有没有欺骗我的嫌疑。面对这样的质疑声,如果公司不做任何回应,那质疑的声音只会越来越大,最后很可能出现像乐百氏的“纯净水”风波一样,自己把自己搞死。
所以,无论做多少解释的工作,如果不能消除外界对于自身合规性的质疑,那么事情就不会往好的方向发展。幸运的是,这一次的事件似乎没有发展到那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