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投行美国加入了吗?

乜舒航乜舒航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挺诡异的,从现有的公开资料几乎无法得到有效的解答。 首先,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简称“亚投行”)是美国官方认可的金融机构吗?答案是肯定的。 在2014年3月,美国财政部发布报告称,认可亚银行为政府间金融机构,同时认可其具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成员资格”;在2015年7月的报告中,美国财政部继续承认了亚银行的这种地位。 但问题在于,虽然亚投行得到了美国的承认,但美国是否将其列入自己监管的金融机构范畴呢?这就是一个极大的问号了。

根据美国税法规定,如果某个外国政府融资机构被归为“银行”类别的话,那么该机构在美国经营收入和支出都须缴纳联邦所得税,而向这类机构提供服务的美国企业也需缴纳销售税和印花税。 但目前看来,美国政府并没有将亚投行列为自己的监管范围——除了没有将亚投行列入自己的统计数据库以外,最重要的证据就是美国至今没有为亚投行安排任何的税务代表。作为一个国际性的银行类机构,没有税务代表是非常奇怪的事情。有分析认为这是因为亚投行是政府间金融组织,故而不受美国税务法的管辖。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中国作为亚投行的主发起方,本身是一个主权国家,因此尽管中国国民享受较低税率,但中国的海外收入还是要缴纳美利坚合众国的关税与工商税收。

其次,我们来看另一个问题。根据现有的法律框架,中美两国政府之间关于跨境税费的交涉应该是在两个层级进行的:

第一个层级叫做“双边协商”,这是指税收协定项下的沟通谈判;第二个层级叫做“转移定价”,这是指非税收协定项下的主动调整。 先来看看“双边协商”这一层级的讨论。根据现有的信息,我们认为中美双方确实就跨境税的问题进行了某种程度的交流,即存在于税收协定的项下。具体而言,就是中国方面曾向美国海关与国税局致函,要求美方按照有关税收协定中规定的手续解决中方企业(例如华为)在美遭征税问题。 但这封信的真正内涵和效果究竟如何我们不得而知。因为税收协定是一项双方都有义务遵守的协议,其约束力取决于两国政府执行的相关能力。更何况现在华为遭遇的困境不仅仅是税务问题,更是涉及国家安全的调查。

再来看看“转移定价”这层级的讨论。根据现有的信息,我们认为中国企业通过调整进出口商品价格的方式将有可能降低部分进口商品所适用的关税。 比如,阿里巴巴集团将国内资产转让给其香港子公司时,由于香港公司具备外国企业的身份,所以此次交易无须缴纳增值税;而阿里集团旗下B2B业务购买美国产品时,因为产品价格包含关税,为了降低进口成本的考虑,可能不得不接受更高的价格。这样,通过交易定价方式,阿里可能间接获得一部分美国政府的退税。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