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的说明什么?
公司章程中会载明各个股东的出资比例,但是并不会像房产证一样显示各股东对公司的实际出资情况。当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时将取得法人资格;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在验资报告出具后,即使股东实际出资不足,按照章程记载的注册资本金缴纳即可,对于不足部分,股东承担的是补充赔偿责任而非连带责任。 当然,如果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情况时,则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虚假出资
1.行为表现 为设立公司而提交虚假证明文件,采用欺骗手段取得工商登记并核准成立。即采用欺骗手段获得公司的法人人格。 2.法律后果 (1)行政责任: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民事责任:
①股东承担出资不足的违约责任:由该股东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②法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承担补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③股东及法人同时承担责任:股东和公司在特定情形下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在特定情况下应对其股东或其他出资人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如公司被注销或终止后,股东滥用法人地位逃避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原股东承担全部责任。
(二)抽逃出资
1.行为表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股东抽逃出资:
①制作虚假的会计凭证,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②未经法定程序将公司资金转出;
③通过虚构交易方式,将公司资金转入其指定的账户。
2.法律后果
①行政责任: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处非法募集资金的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
②刑事责任:可能构成抽逃出资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③民事责任:
A.返还出资:股东应向公司交付首次出资并获得相应补偿;此后,经债权人申请,法院有权裁定责令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B.补充赔偿责任: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C.连带责任:股东和公司在特定情形下承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