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谱股份怎么停牌?
公司因存在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5年4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6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字〔2015〕91号),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根据《证券法》等法律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7月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5〕41号)。 中国证监会认为,公司在2012年年报、2013年一季报、2013年中报、2013年底报中,均存在重大遗漏或未如实披露事项。
一是公司对持有深圳市鑫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股权的会计处理存在重大失误;二是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光耀华电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的账面价值进行追溯调整的行为缺乏合理性;三是2012年末、2013年初,由于鑫联对关联方湖南华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未能收回,光耀华电对鑫联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合计1.99亿元,以及上述两项产生的利息223万元,光耀华电未按相关会计准则确认为当期损失,而是冲减了营业外支出;四是2013年4月,鉴于对上述款项追收无望且形成亏损,光耀华电对该笔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并计入财务费用。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关于“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情形,应当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百万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