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资委与拼多多?
说一个可能不为人知的消息,其实拼多多最初成立的时候,最大股东不是黄峥也不是段永平,而是上海国资。 2015年8月,由上海市经信委牵头,市商委、科技局参与,联合设立了“上海新电商平台创新基金”,采取“股权+债券”的形式,投资拼多多3.1亿和4亿美元,分别占股9.6%和17.8%;其中3.1亿元为股权投资,4亿美元为可转债,转股价格按照年化收益10%单利计算(年化收益率10%的单利计算公式是:P=F*(1+n)^m,其中P代表复利之后的价值,F代表初始投资金额,n代表时间,m代表利率,那么转股价格就可以算出来了,即4E/[(1+10%)^5]=3.28)。
当时这两笔投资和决策都是有据可循的。根据《上海企业投资管理办法》规定,上海市政府可以出资设立各类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投入战略新兴产业领域,而电子商务正是当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类别之一。同时该办法也明确规定,对于初创期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可以通过先增资后备案的方式,进行快速投资。据此,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新电商平台基金先投入3.1亿元给拼多多,待工商变更备案完成后再完善交易手续。 从表面上看,这次增资扩股属于商业行为,但是背后却有政策引导的影子——希望借助拼多多这样的平台型企业,带动整个江浙地区乃至全国制造业转型和网络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