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可以换什么外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章 经常项目第 12 条规定,境内个人可以兑换的外币现钞(含外币旅行支票)包括: 一、外国货币。包括纸币和金属硬币。
二、特殊目的发行的券状纸币(如航空里程券等)及非现金存款凭证(如可转让存单、基金份额等)。 三、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授权的特别提款权(SDR)。 四、其他具有价值符号功能的证券或票据,主要包括: (一)政府债券;
(二)公司债券;
(三)金融债券;
(四)国际组织的债券;
(五)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债券。 但下列人民币、外币不予兑换:
(一)各成员国禁止的人民币现钞;
(二)以非法手段取得的外国货币;
(三)金融机构经营的银行卡透支超过规定期限未退还的款项。 在上述范围之内,如果客户需要将外币换成人民币或有价证券:
一、对于特殊目的发行的券状纸币及非现金存款凭证,应提供其合法来源证明,到所在地城市商业银行、信用社办理汇出手续,也可在境内购买,但需凭本人身份证明,到所在地银行填写“售汇/购汇申请书”办理。
二、对由IMF授权的SDR,以及政府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和国际组织的债券等,可凭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重庆营业部分别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