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底决算在几月?
12月份,一般12月31日。 很多企业都根据这一时间节点来进行年末财务核算,结算全年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结清往来款项,同时制定下一年度预算,进行资金统筹管理。但部分企业的会计可能不知道,其实还有一部分事项需要在12月前完成,这些事项主要包括: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在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纳税期限做了明确规定,即“税收扣缴义务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以及“纳税人办理其他涉税事宜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经税务机关核准相关信息并受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不论是否盈利,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就要去国、地税报道,告知企业法人及财务的姓名、身份证号、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事项;此外还要告知开立的银行账户信息,并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备查验。 在12月前还需完成一件事——汇算清缴,这是每个企业都需履行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以纳税年度内的所得额减去免税所得后的余额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无论是查账征收的企业还是实行定额、定率征收的企业,只要企业实际发生了应税项目,不管有没有盈利都要交所得税。 所谓年度汇算清缴就是对企业的经营成果进行全面汇总计算,看企业的真实盈利情况。
(二)财务报表报送与审计
按规定,企业每月都必须编制月度财务分析报告,每年也需要编撰年度财务报告,及时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如果企业有融资需求或对外投资,更要做好财务预测。 另外,企业还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做专项审计,如验资、固定资产清查等。
游鹊优质答主在12月31日前,会计人员要开始年度会计核算的最后冲刺。
在这段时间里,除继续处理当年的经济业务外,还要处理跨年度经济业务,进行清账、结账,准备年度财务报告及其附注说明,进行利润分配等等,并进行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一般地说,企业应在董事会确定的日期向所有者(或股东)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和相关附注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向工商、税务、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年度财务报告(国、内外上市的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提交年度财务报告)。
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规,年终应按规定编制决算,进行年度结算。年度决算前,企业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⑴ 清理核对结算往来款项。通过核对无误的结算往来款项,凡属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应转入企业资本公积;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作坏账损失核销,转作本期损益。对尚有债务的应收款项(如内部分配利润),应与对方商定偿还计划。
⑵ 盘点财产物资和核实库存现金。通过实地盘点,核实账存与实存是否相符,对在盘点中发现的盘盈盘亏物资,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并在批复前,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处理,调整有关科目。
⑶ 核实年度内各项收益与费用是否按规定分别入账,应计收支是否完整;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核实有无应计未计、应结未结的收益和费用,如有,应设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处理(未报经管理部门批准的,可留待调整利润分配前的所得税费用)。此外,年度内暂收、暂付的款项也应分别情况作应转未转的调整。
⑷ 结算本年应付利润(应付股利)。12月20日前,应按规定提取分配利润,结清当年利润,向全体所有者分配(或按股份分派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
⑸ 进行清算性评估。对需处置的财产物资、抵债财产物资、关停企业的财产物资和其他需要评估的财产物资进行清算性评估。通过评估确定的价值与原净值的差额作为评估损失金额,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审批机关(管理部门)提出核销申请。
⑹ 向审批机关提出亏损挂账和财产损失的核销申请。对上年度或以前年度的亏损挂账和财产损失,在核对无误和按照有关审批制度上报审批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有关申报表,及时向审批机关提出核销申请。
为了正确进行年终结账,除12月份的会计事项可延至12月31日入账外,每年12月31日以后不再进行当年的会计事项处理,年度内所有经济业务都应在年末前处理完毕,并结转当年损益,不能留待次年初进行处理。年终转账和结账工作完成,损益类科目都已经转销的情况下,才能计算全年实现的利润(或亏损),并向业主(所有者或股东)分配利润。年度结账是指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的要求,处理年度内有关结算往来款项、财产物资和核实有关收支、提取分配利润,以及对损益类科目进行冲减、转账和结转当年利润,计算损益等工作。具体办理:
1、转账前,用红字冲销年终结转前有关结算往来和其他暂收、暂付科目的余款;
2、转账前,用蓝色字补记应计而未计的有关收支款项;转入应结未结的相关支出和收益:
3、转账前,计算应补(退)所得税(计算损益前)数:
4、转账前,计算应提未提的盈余公积和应付未付利润:
5、转账时,将“本年利润”科目的月末贷方余额转作未分配利润;
6、转账时,将当年发生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及“营业外收入”等损益类科目的贷方累计余额全数冲销,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贷方;
7、转账时,将当年发生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及“营业外支出”等科目的借方余额全数冲销,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
8、转账时,若当年发生了非常损失、公益金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