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是融资工具吗?
从定义上来讲,公募基金不是直接融资工具。 直接融资,是指借款人直接向贷款人申请借贷资金,并且不需要第三方担保的金融行为。与之对应,间接融资是需要以一定的信用基础作保证或提供担保而获得的借款。 一般来说,只有发行债券、票据进行融资才符合直接融资的定义,因为债券的借款方是以自身信誉作为还款保证;而对于通过信托计划、公募基金进行的投资,则属于间接融资,借款方需要以其他资产做抵押、担保。但实践中,由于公募基金产品是一种“借基理财”的产品,所以投资者往往会忽略其作为借款方的信用风险,认为公募基金会按照市场规律及投资策略进行投资并获取收益,因此也会将公募基金等同于债券进行直接融资。
然而,这并不能改变公募基金作为间接融资的本质。 因为即使出现了亏损,也有托管人(托管人在基金资产之外独立于基金管理人的受托机构)在监管之下对财产进行管理和运作,最终损失将由所有基金股东共同承担,也就是说债权人(基金投资人)的权益并不会像债券债务关系那样受到损害。
目前,我国私募基金实行的是备案制而不是注册制,所以对于私募产品的评级相对宽松,但这并不意味着私募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如果市场出现大幅下跌或者发生无法预见的风险,首先垫底的优先清算权就会让私募陷入困境,届时“劣后”投资者将会成为最先受损的对象。当然这样的情形并不常见,况且现在的私募大多都以组合投资的形式出现,能够充分分散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