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政府风险补偿基金?
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是指由各级政府设立的,用来弥补金融机构或特定行业因承担政策风险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专项资金。 政府风险补偿基金的设立与运行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按照“先调研、后决策;先试点、后推广;先融资、后投资”的思路进行操作。 政府风险补偿基金采取“以丰补歉、以蓄顶支、有偿使用、滚动发展”的管理办法,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在具体执行中,可以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分别实行不同的补偿标准。对于因承担政策风险使贷款逾期或无法按期偿还的,可参照国家规定的基准利率予以补偿;对政策性破产的企业所欠贷款,可采取按比例分批提存的方式予以冲销,并优先用于补偿银行贷款的损失;对因承担政策风险造成银行其他直接损失的部分,原则上应实行限额补偿原则,以不超过该项资产实际损失的70%为限。
目前,我国政府风险补偿基金主要应用于商业性贷款环节和企业的投资运营领域两个层面。 首先是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进行的担保和补充,这一方面主要是为了防范金融机构的风险向财政蔓延,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其次是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尤其是具有发展潜力但缺少信贷市场交易资格的企业,通过政府出资成立风险补偿基金为这些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有利于构建和完善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