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家具反倾销关税是多少?
美国对中国出口的家具征收反倾销税,自2013年7月起开始调查,直至2014年5月裁定征收临时反倾销税(Temporary AD),税率从18.9%到263.4%不等; 同时,美国商务部还裁定进口自中国的木材及木制品存在倾销,并将之归入29类实木地板(Solid Hardwood Flooring)项下,自2014年5月1日起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30.5%~287%。 随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于2014年7月25日作出最终裁决,认为中国涉案产品对美国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因此裁定对中国涉诉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绝对关税。
不过,这一结果在业界早料之中且引发争议不大。因为早在2009年,美国就曾经对来自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地区的木质家具征收过反倾销税,当时关税税率最高达293%。 相比之下,此次裁定的反倾销税税率相对“温和”,尤其是与2009年相比,多数产品的税率下降明显。例如,如果计算整体平均税率的话,2009年的惩罚性关税为551%,而此次仅为73.7%。 但是,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将对产自中国的部分纤维织物(非沙发用布)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200%,而对其他相关纤维织物的反倾销税则高达292%。 有专家分析指出,由于我国出口至美国的大部分纤维织物都含有一定比例的美国原料,因此该税率实际上比直接征收进口关税率要高得多。
根据美国法律,在征收反倾销税的同时,还需对涉案产品实施限额进口制度。尽管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了征税通知,但最终的执行税率还需要经过司法审查程序才能最终确定。 鉴于此次反倾销案涉及的产品出口金额有限,因而影响也不至于太大。以2013年为例,仅美国进口商就向USITC申报了超过600页的倾销起诉书,并声称国内相关企业因遭受损害而需要额外支出5亿美元。不过,也有观点认为,由于美国进口商一般只会就其最关注的品种提起申请,因此实际上受损企业的数量要远多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