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司股份质押?
先给大家科普一下相关的知识点—— 股东资格和股东身份是区分股民和小散户的最重要标志之一! 但大家要知道,股民并不等同于股东。 股民是通过证券公司在证券市场买卖上市了的股票,其交易的对象是已上市的股票,交易的成果是具有流通性的股份;而股东是直接投资设立公司的自然人或法人,通过出资,参与公司决策和管理,分享该公司经营成果,最终实现股利收人。
换言之,股东是有权直接参与管理公司的人(享有投票权)。 而股民没有这个权利,只能间接行使权利(通过选举董事、监事来实现)。 如果要从法律意义上确认自己的股东身份,最好的办法就是查看自己是否被记载于股东名册之上。 当然,如果出现了股权被质押的情况,也可以凭借质押通知书明确自己的股东身份。 因为只有股东才会发生股权质押的情况,而股票是不会进行质押的。
接下来再介绍一下股份质押。 所谓“股份质押”是指以股权为标的物的一种担保方式。 作为公司的资产,股权有三种存在形态:即现金分红收益权、剩余财产分配权、股权变更请求权。其中,前两种权益属于可分割的债权,最后一种则属于基于物权而产生的权利。抵押、质押都属于担保方式中的物权担保,上述三种资产都可以用来设定质押,但是以股权变现能力为基础,顺序为:股权→分红收益权→剩余财产分配权→股权变更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了五种可以出质的财产,包括股票凭证等股权证、股票、债券、外汇、存款单、仓单、提单。 第二十一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提供担保的财物移交债权人占有之日起生效。
也就是说,要想使质押具有法律效力,出质人和质权人之间必须具有完整、连续的权力让渡过程,并且能够证明质押行为的有效性。在订立质押合同时,应注意填写内容要完整,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材料,比如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的公司章程修正案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