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分期最多分几期?
分期付款是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变通和延伸,是介于一次性付款和纯分期付款(即贷款)购房之间的一种新兴的支付房款的方式。分期付款的实质是一种附条件的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买方按照合同的约定付清房款为条件。目前银行办理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实质上也是一种分期付款购房的方式。
贷款购买住房进行分期付款时,每期应付款的数额不一,其付款次数、付款数额的确定以及每次付款的时间,往往因合同的约定而有所不同,如购房合同中约定:购房人应当自合同生效后5年内分期付清购房款,购房人可以在5年内随意决定每次付款的时间和付款数额,但每年度付款不得少于一次。”
一般而言,房款支付的次数不宜太多,太多了,买方在履行合同中存在较大、较长时间的瑕疵,易使双方发生纠纷。因此,对分期付款支付的次数应有所限制,不宜超过三次,分期付款的一方应当在合同的总价款及逾期付款的利息总额范围内,支付因逾期付款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支付的数额也不得过少,以免债务人处于优势,实际上使合同变成可以由债务人任意撤销的合同,所以,合同法规定,分期付款的数额最低不能低于全部价款的5%。
为防止债务人滥用分期付款,合同法还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即享有两个权利,一是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二是解除合同。在卖方要求支付全部价款而买方不支付的,或在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而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对合同是否应当解除以及买受人未支付的价款是否应当全部支付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