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不管贷款吗?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国家助学贷款”始于 1999年9月;2004年全国统一实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并开始试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双轨”运行机制,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选择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中任何一种。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学生在进入大学前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的助学贷款,2007年国家在四川、湖北等5个省市进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试点,2008年增加到34个省市自治区全面试行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是指学生在高校申请办理的助学贷款。目前,我国实行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生源地助学贷款为辅的运行模式,即优先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暂未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省份的学生,仍可继续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