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什么时候混改?
央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是自上而下的改革规划之一 2013年,国资委推出十二项改革措施,提出到2015年底,要完成80%以上子企业的公司制改制; 2014年4月份,国务院出台《国企改革行动方案》,其中提出了“因企施策”、“积极稳妥”“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和总体目标,混合所有制改革正式成为国企改革的关键举措,并被赋予重要使命; 也就是从2014年起,混合所有制的步伐明显加快,尤其是2015年以后,一大批央企实施了混合所有制改革,或者明确了混合所 有制的改革路径。
电建属于基建建筑行业,是传统行业的代表 ,这个领域一直受到市场关注的程度不高不低,主要是因为这个行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和周期性特征。
由于基础设施具有公共产品属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常由政府主导投资和建设。但也因为如此,这个领域过去长期存在行政壁垒和市场进入障碍,企业活力不够强,创新动力不足。
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于基础建设行业的意义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引入市场机制,通过资产重组、股权多元化、增资扩股等方式引进社会资本,促进资源整合,提升行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二是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出资人职责落实、规范董事会建设等途径,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提高运营效率。
从现有政策来看,混合所有制主要涉及央企和地方国企两大类主体 目前阶段,混合所有制的改革试点主要是由中央部门推进实施,参与改革的主体包括央企及所属子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不含省属国有金融企业)。
根据国资监管的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混合所有制改革一般采取“整体混改”与“股权混改”两种方式。前者是指将集团或子公司整体转为民营,后者则仅仅改变股权比例,保留国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