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市何时强制分红?
A股的上市公司,只有分红意愿没有分红能力的大把存在。 之所以有分红方案却迟迟不执行,除了资金面紧张外(没钱分红),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现金分红会降低公司可支配现金流,而很多公司都倾向于使用自由现金流来扩张业务或者偿还债务,而不是把钱交给投资者。当然对于那些本来就负债经营的上市公司来说,即使有可观的盈利也不大可能用来分红。
不过,对于部分业绩稳定增长同时现金流充足的蓝筹股来说,他们是愿意且有能力进行分红的。比如工商银行、中国石化等。但是,这些个股要么涨幅有限,要么是阴跌不止,投资者想要靠持有这些股票获得收益,是很难的事情。 那么,既然大部分上市公司并没有分红的能力或动力,为什么还要设立分红预案呢?这不过是给投资者一个期望而已——虽然我没本事把钱还给你,但是我会尽量多借点来补给你的损失,我有多大的锅就有多大的饭,你放心吧!
当然,这个游戏可以一直玩下去,只要市场给予上市公司的估值基础是基于净利润和每股收益计算的,那么上市公司就可以通过不断地融资来维持这一游戏。只是到了某一刻,市场会意识到,原来上市公司根本没有分红的能力,那么这个游戏就玩了。股价的反应就是股价下跌。 这时候,如果上市公司仍然不思进取,那么唯一的处理办法就是继续融资,用新的钱来填补旧的钱窟窿。直到有一天,市场的估值方法发生变化,即市场不再关注净利润和每股收益的时候,这个游戏才真正停止。那时候,或许才是真正的分红时代。
中国上市公司史上首次强制分红,发生在2008年。当年,国务院发布意见要求推动分红。2008年10月9日,证监会发布指导意见,要求推动具备分红能力但长年未分红的上市公司实施“年报一次现金分红”,并细化了对“铁公鸡”公司的监管安排。2008年三季报显示,共有215家A股公司,过去三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从未进行过现金分红,证监会和沪深交易所对此类公司逐一核实分析,要求其2008年年报进行一次分配。自此,不分红或少分红的“铁公鸡”越来越少。
2013年11月,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分红提出细化要求,特别强化了对高比例送转股行为的监管。
2017年5月,证监会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推动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和现金分红。
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曾公开表示,“上市公司质量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微观基础。上市公司质量直接影响着市场功能的发挥,没有好的上市公司就没有好的市场。经过近30年的发展,沪深市场已有近3800家上市公司,涵盖了国民经济90个中类行业,总市值46万亿元,规模稳居全球证券市场的前三位。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相当部分公司没有充分利用好资本市场的融资支持和公众公司的品牌优势,反而以圈钱、忽悠式重组、投机做利润为中心,忽视了做业绩、正经做生意,市场反应强烈,必须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1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年报披露工作的通知》,督促上市公司以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为目标,做好2018年年报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提高年报信息披露有效性。这份通知的第二部分对“提升财务信息披露有效性,进一步发挥年报辅助决策价值”做出了详尽的规定,包括规范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做好商誉减值测试、充分披露业绩承诺履行和股份限售承诺等信息、鼓励上市公司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做好现金分红相关工作、做好股份回购相关工作以及做好分行业信息披露等7个方面,其中,第二部分第6点明确要求“鼓励上市公司在年报披露期间,举行多种形式的投资者说明会,介绍2018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
2019年1月发布的新一轮《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文件,是监管部门首次对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做出系统性、针对性的部署,其中就提到:要发挥合力,强化上市公司的主体责任,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文件要求各证监局要加强与辖区省级党委政府汇报、沟通,发挥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在优化上市公司营商环境、解决资本市场牵涉的地方问题等方面的关键作用。同时,还要推动上市公司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通过优胜劣汰、大浪淘沙,实现上市公司不断自我完善和更新迭代。
除了证监会层面的文件外,沪深交易所也分别发布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